清明节假日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2015-02-27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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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节假日安排有关规定,今年清明节期间,黑龙江高速公路继续执行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政策。清明节免收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通行费时间范围为4月5日00:00时起,至4月7日24:00时结束,以车辆驶离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据悉,清明节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易发生拥堵的收费站须开启所有收费车道,设置免费通行提示牌和车辆分流提示牌,免费期间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继续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在条件允许的收费站设置免费车辆专用通道。为确保免费政策实施后车辆有序通行,安排工作人员在收费广场入口处分类疏导车辆,对免费车辆和收费车辆进行分流,确保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根据近年清明节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车型结构和交通流量,车辆出行主要以省内短途祭扫、旅游为主,预计哈同高速、哈牡高速、哈伊高速、哈大高速、哈五高速等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出现车辆出行小高峰。各管理单位提前安排部署,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并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手机短信、96369服务热线、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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