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 莫忘“惠民”初衷

2015-03-05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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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春节假期已经过去,远在家乡的上班族和学生们陆陆续续的开始了返程的脚步,匆匆返程的行人车辆到处可见。
  即使在高速公路上,随着在路行驶车辆的明显增加,也不时会发生拥堵现象,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结束,恢复正常收费后,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的拥堵现象尤其突出。
  作为九省通衢的武汉及湖北也在此刻难逃高速拥堵的困境。像随岳高速公路荆岳收费站、二广高速襄州北、沪蓉高速鄂东、沪渝高速白羊塘、沪渝高速仙桃收费站,在免费通行的前后,都有大批车辆在收费站前排起长龙。
  面对因收费站收费所造成的高速公路拥堵现象,全国各地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措施并不一致。
  早在200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就有规定:“收费站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2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
  贵州省2013年4月11日起实施《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其中规定,当分流积压滞留车辆造成收费站堵车达到300米时,收费站应当暂停收费,免费放行被堵车辆,及时恢复正常通行。
  而至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士表示,湖北暂时不会出台“拥堵时免费放行”的相关政策。
  高速公路拥堵达到一定程度应该免费放行,同时全国的免费放行标准应该统一。修建高速公路本就是为了造福于民、便民出行,纵使理由有万千,也不能因为收费环节造成百姓的出行难问题,更不能忘记高速公路应该普惠于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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