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路公司举办“行人穿越高速公路不文明行为”宣教活动

2015-02-27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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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结合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开展主题为“平安交通,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在该分公司管辖路段沿线30多个村庄、12所学校、客车出入口、高速公路呼和浩特南收费所、呼和浩特新城区新民学校等易发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现象的重点路段,通过发放传单,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警示教育展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高速公路安全知识以及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类型和行人不能进入高速的安全知识,旨在有效减少因车主与行人不懂高速公路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法律纠纷。
  高速公路是完全封闭的快速路网,它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完全隔离开来,使得车辆可以快速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针对时有行人上高速现象,内蒙古高路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在管辖路段特别是在村庄密集、隔离栅经常遭到破坏等路段加强宣传提示,安装“禁止行人穿越高速公路”提示牌2620块,在高速公路每两公里安装禁止车辆掉头的标志。养护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隔离设施损坏地方进行及时的修复和更换;路政部门加大路巡力度和密度,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对发现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的立即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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