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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安保工作进入尾声,吉林省高速公路支队伊通大队始终坚持对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为迎接“两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月15日下午15时许,大队民警王璞、王迪在伊通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本田”牌越野车驶入收费站口时,民警利用警务终端对其检查时发现该车号牌在终端中显示未查询到该车有效信息,随即大队民警示意驾驶员出示证件并接受检查,民警在对车辆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未进行车辆登记,于是将驾驶员付某口头传唤至伊通大队。
经公安网查询信息对比,其所挂吉C7K***号车牌为一辆空号车牌,而付某某所驾驶“本田”越野车为新车,未办理车辆登记。付某的行为系使用其它车辆机动车号牌。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付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月18日15时50分,大队民警孙国军、郭子韬、王迪在站口执勤时对一辆吉C569**重型仓柵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拒不出示驾驶证,只拿出行车证交给交警,并且面色慌张,支支吾吾说不出自己不出示驾驶证的原因,并反复强调自己有驾驶证但未随身携带而已,却说不出驾驶证号。民警面对这种情况,马上提高警觉,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经民警通过人口信息平台和交管平台查询发现,该驾驶员为范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状态。.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队民警依法对范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3日。范某某表示服从处罚,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尽早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做守法好公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