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分区规范户外广告 绕城至二绕间高速路被列为禁设区

2015-02-27 四川在线-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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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成都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下称《规划》),将640.4平方公里的成都中心城区、双流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速路(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的广告设置分区,划分为禁设区、设置区、限设区三类。

  其中,《规划》要求绕城高速至二绕之间的高速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以及两侧绿地禁止新增设户外广告,已批独立式广告签约到期后不得再设置。《规划》将户外广告设置划分为禁设区、设置区、限设区,其设置规划范围为成都市中心城区、双流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速路(道路两侧各100米),面积约为640.4平方公里。

  禁设区包括:环城生态区内生态用地;历史文化街区及特色风貌区(宽窄巷子、大慈寺、文殊院、水井坊、武侯祠、杜甫草堂、王建墓、金沙遗址、昭觉寺、华西坝、铁像寺等);城市公园(浣花公园、人民公园、茶店子公园、新桥绿源、成华公园、新华公园、多宝寺公园、塔子山公园、李劼人公园、黄忠公园等);高速路、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及其两侧绿地;人民路中轴线、蜀都大道向东向西延伸至绕成都城高速路的城市主干路、机场高速等临街建筑物(设置区除外);天府广场、双流国际机场及金牛宾馆等城市重要节点及周边相邻建筑。

  设置区包括:1.春熙路-盐市口;2.骡马市;3.新光华片区;4.金府;5.新成华大道;6.东客站;7.红牌楼;8.天府大道三环立交;9.新会展;10.犀浦。

  除设置区、禁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设区。

  《规划》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周边的居住环境和行车安全,广告的形状、规模、色彩、图案等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且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商业性户外广告只能在商业卖场临街立面采用附属式设置,设置区内商业卖场、限设区内非环城生态区中商业卖场营业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限设区内环城生态区中商业卖场营业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的可设置。

  独立式广告仅限于纯公益性广告的设置。本次规划新增的4个纯公益性广告点位,包括火车北站南广场、火车南站南广场、火车东站西广场、火车西站广场。每个点位只设置1处,广告牌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

  附属式户外广告不得大于该建筑24米以下外墙面积的30%;单块广告牌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

  电子显示屏广告的设置:设置区内,商业卖场营业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可设置;限设区内,环城生态区内商业卖场营业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的可设置,其他区域商业卖场营业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可设置,相邻电子显示屏点位距离须大于2000米。单个建筑同一临街外立面只能设置1块显示屏,单块电子显示屏广告牌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金融机构驻蓉分支机构,若确有需求设置电子显示屏的,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可设置1块。其余营业厅只能设于室内,不能面向户外公共空间。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对成都绕城高速至二绕之间的高速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以及两侧绿地的户外广告进行严格要求:禁止新增设户外广告,已批独立式广告签约到期后不得再设置。

  为什么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规范?据成都市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户外广告太多太乱,以前更多是根据市场行为调节,现在规划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管理。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改善城市风貌,提升环境品质。

  至于对高速路外的户外广告也进行规范,该人士透露,主要是考虑到一个安全问题,“开车时不能分心”。此外,这次主要针对成都中心城区范围,“这些路也是城市的一个窗口”。

  影响

  经营户外广告人士:

  高速路被禁广告牌涉及租金上亿元

  昨晚,记者联系上一位经营高速路户外广告公司达10多年的人士。据他透露,他手里有30多块户外广告牌,在绕城和二绕之间的就有20块左右,分布在4条主要高速路边。

  听说《规划》对这个区间的户外广告牌要进行规范,他有些紧张地说,“对我肯定有影响”。“这对整个行业肯定有冲击”,该人士说,全省做高速路户外广告的大大小小不少于300家,大型公司就有10来家。就他了解,最多的公司手里至少掌握了100多块高速路户外广告牌。就绕城到二绕之间的区间来说,这是高速路户外广告的黄金区域,户外广告牌数量至少在1000块以上。该区间的高速路户外广告牌平均年租金在15万元/块,一年产生的收益有1个多亿。但他也认为,“现在高速路外户外广告不仅多而且很乱,很影响行车安全。”成都商报记者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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