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道路客运和危货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2015-02-27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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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运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省道路客运和危货运输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排查治理相关领域存在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此次集中整治自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期间将重点围绕道路客运及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展开。各级运管机构将严格开展集中整治,对该处罚的上限处罚、该停业的立即停业、该吊销资质的坚决吊销资质、该曝光的公开向全社会曝光。
  河北省运管局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拿出过硬措施,对无证、无资质经营的一律坚决依法取缔;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一律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吊销其经营资质或取消其经营范围;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和长期异地包车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河北省运管局明确,停止审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及卧铺客车。2014年年底前对现有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及车辆将逐线逐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准许继续经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恢复运营。同时,在延续经营时必须实行接驳运输,否则不予延续经营。
  省运管局强调,对卫星定位装置不能有效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整改。9月底前仍没有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一律取消其营运资格。对卫星定位终端不能正常使用及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一律停运整改。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运营资格。所有在用液体危货罐车必须在2014年底前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及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的,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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