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通知

2015-02-28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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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在黔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近期工作要求,为落实“文明大道·最美高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条大道、两路风景、三季有花、四季长绿、常年洁美”的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结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黔交质监〔2014〕7号)精神,厅对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执行。
  一、充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设计审查把关
  各业主单位要认真把好设计审查关。要认真进行总结,吸取已建项目植种选择与地方气候不适应、绿化与边坡类型不适应、边坡植草大面积枯死等经验教训,认真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贵州省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植物选择指南》和近期省厅领导讲话中对绿化工程的要求,严把设计审查关。
  (一)服务区绿化
  1.各参建单位要充分重视服务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全力打造“花园式”服务区。目前,服务区普遍存在绿化面积较小、树种单一、分散等问题,甚至在改造时将原有绿化区域取消,全部改为硬质的水泥或沥青路面。各有关单位要开阔思路,参考其它地区的成功做法,根本改变这一背离“多彩贵州·最美高速”要求的现象,建设有我省特色的“花园式”服务区。
  2.服务区的大型车与小型车停车区应采用绿化带方式进行分隔。可沿停车区周边以常绿乔木及开花植物进行搭配,既实现遮荫的实用功能,又达到绿化的景观效果。小型车停车区要尽量利用地形条件,靠通道两侧布置,既方便停车,又增加停车位。还可在花坛旁边建U形停车区,上面采用铁丝网等棚架结构,花池种植常春油麻藤、葡萄、蔷薇等藤类植物,尽快形成绿色棚架,以达到覆盖遮荫的绿化效果。
  3.服务区不仅是具备上卫生间的基本功能,还要具备休息功能,要建成驿站式的休息场所。要营造闹中取静的环境,重点研究绿化带的设计及建设,不仅考虑美化服务区,还要考虑能起到绿色屏障的效果,特别是高速公路与服务区相连的绿化带,要尽量考虑栽种降噪隔音效果较好的物种,使服务区处于相对安静的环境中。
  (二)边坡绿化
  1.目前省内高速公路大量采用喷播草籽的方式,对大部分草种存在侵占性强且景观效果单一的问题要进行研究并尽快解决。如某条高速公路,春天、夏天全是枯萎的草,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而湄余二级路沿途,尤其是核桃坝一带,新修的7.5米村级公路,植物品种选择、栽植就比较好,而且沿途还配置了较为丰富的观赏花卉,季相、色彩变化丰富,景观效果优美,给人以爽心悦目的视觉感受。
  2.业主单位与绿化工程设计单位应认真研究贵州地区边坡的实际情况,并与林业部门就如何绿化美化贵州高速公路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要合理引种适宜的绿化植物,合理搭配植物的花期,注重各个季节的季相变化,让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能够切实获得“两路风景”的视觉体验。
  3.路堤及路堑的土质边坡可适当栽植或扦插一些乔、灌木,尤其是刺槐一类的速生植物,也可以考虑将刺梨、火棘以及蔷薇等本地速生植物作为土质边坡的绿化品种,以丰富各个季节的花期及季相变化,真正达到“三季有花、四季长绿”。石质边坡应避免采用喷播植草的方式,提倡在碎落台、边坡平台上设置绿化池,栽植常绿攀援植物进行覆盖绿化,以常春油麻藤等植物为主,对冬季落叶类攀援植物要慎用。
  (三)中分带绿化
  1.中分带植物要考虑防眩功能的需要。常用的有塔柏及红叶石楠,其中要正确认识塔柏与其它桧柏类植物在植物形态上的区别,不能把一些如侧柏等枝、叶密实度较低的桧柏类植物用于中央分隔带。设计中要规定植物的上、下冠幅和高度、栽植间距,以保证防眩效果。
  2.红叶石楠的优点是生长季嫩枝、嫩叶为红色,整体效果颇为美观,且虽为彩叶植物,但也可将其红叶满树时当做一种开花植物。
  3.木槿及紫薇经济性高,栽植及养护方便,花期较长,作为中分带的点缀植物,效果较好。如兰海高速新寨出口处栽种的紫薇,沿线景观效果就较为优美。
  4.目前我省在建高速公路的路基宽度都在24.5米以上,防眩植物栽种之后,靠近两侧波形护栏边缘的下部,还可以栽种一些月季,不仅可以增加整体的景观效果,也可以部分起到防止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的作用。
  (四)其它方面
  1.分离式路基左右幅之间不得有大面积的地表裸露,必须进行绿化;司乘人员视线范围内的取、弃土场未利用作其它用途的,也必须进行绿化处理。
  2.灌木可考虑使用在互通的分、合流三角区,但要避免使用在互通的中心区域,一是互通中心区域本身位置低,低矮的灌木进入不了司乘人员的视线;二是灌木因低矮很容易被自然植被替代。互通中心区域应考虑较高大的乔木,但也要注意避免造成司乘人员视线的遮挡带来行车安全隐患。
  二、强化施工质量控制,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一)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工序验收制度,对填土厚度、土壤质量、植株数量、苗木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负责任的乱签过路字。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和养护,及时做好植物的浇水、除草、松土、追肥、修剪、防晒、保温、病虫害防治等维护工作,确保植物存活;对死亡植株要及时责成其进行替换。
  (三)要通过改善培土质量、优选绿化季节等手段提高绿化植物的存活率。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明确项目初期路基施工中挖除的种植土应搜集存放,用在后期绿化工程中。
  (四)项目业主单位要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绿化工程严格按照黔交质监〔2014〕7号第四条要求分三次进行验收,务必确保绿化工程回填种植土达到设计厚度,绿化植物的选择、密度、株径、冠幅、存活率等满足设计要求。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项目业主单位及其项目办(项目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所辖绿化景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按以上要求对照检查,抓好落实。
  (二)请各项目业主单位立即对所有项目特别是2014年通车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图重新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梳理式审查,按要求认真修改完善。厅基建处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审查把关,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厅将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导致绿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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