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上向车外抛物易发事故 被摄像头抓拍将罚100元

2015-02-27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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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记者从吉林省交警总队了解到,有不少驾驶员和乘车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行驶时,为图方便省事顺手将饮料瓶、塑料袋等杂物随手往外一扔,这种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罕见,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随意向车外乱扔杂物、抛洒物品,将被高清摄像头随时抓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九项的规定,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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