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高速交警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十天查三起无证驾驶拘三人

2016-04-07 大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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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驾驶,不仅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还威胁着他人的人身安全。3月25日至4月5日这10天里,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筹备组连续查获3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拘留3人。
  近段时间以来,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筹备组全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3月25日13时32分,执勤民警在甬东高速柘荣收费站执勤时,将闽JXXXXX号小型轿车拦下进行检查,驾驶人陈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民警随后通过公安信息网路查询,陈某某未取得驾驶证,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4月3日16时20分许,执勤民警在溧宁高速公路寿宁出入口执勤时,将闽JXXXXX号轻型普通货车拦下进行检查,驾驶人龚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民警随后通过公安信息网查实,驾驶人龚某某准驾车型为“C3”未取得“C1”以上驾驶资格,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4月5日14时55分许,执勤民警在溧宁高速公路寿宁出口执勤时,将浙AXXXX号轻型厢式货车拦下进行检查,驾驶人蒋某某无法提供驾驶证,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实,驾驶人蒋某某准驾车型为“C1”,当前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暂扣”,涉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汽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不少无证驾驶者都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会开车,只要不被交警查获,即使没驾照也无所谓。”民警表示,事实上,无证驾驶将造成巨大安全隐患。无证驾驶人员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上在日常驾驶时常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也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民警提醒,无证驾驶害人害己,车主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因酒驾被吊销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时切勿驾车上路,出行时最好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最大可能地杜绝无证驾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十种情形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规定,无证驾驶主要有下列10种情形: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没有驾驶证的;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驾驶证被暂扣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大宁网 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颜常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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