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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交警总队消息,针对群众反映海南省部分高速公路普遍存在货车遗洒运载物;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四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意见,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决定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整治。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灯光不全,反光标识或防撞装置缺失,违法停车,货车遗洒运载物,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超车、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使用假牌假证、套牌、故意遮挡、涂改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海南省交警总队明确,各地交警要依法用足罚款、记分、暂扣、收缴、拘留等处罚措施治理高速公路突出违法行为。对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上高速公路,要依法处罚,对拒绝接受处罚、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移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予以拘留处罚;对机动车没有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扣留车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一律拘留;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除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外,应当依法处罚客运车所属客运企业;对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发现一个处罚一个;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现象较多的路段,邀请媒体记者一同上路,曝光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效果;对货运车辆装载货物封盖不严密、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要分别予以处罚。
3月17日,海南省交警总队组织海屯高速沿线交警支、大队集中行动,整治高速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澄迈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农用拖拉机上高速行驶现象,协同当地公路和农机部门一起上路开展整治行动。当天,海屯高速沿线交警支、大队共查处摩托车、农用托拉机等高速公路禁行车辆及行人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走)违法行为152起,其中,对22名骑自行车或徒步上高速的当事人开展了集中教育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