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探索建立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伍

2015-02-28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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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消防支队对外发布消息称,将成立一支专门的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伍。乌兰察布市地处内蒙古交通枢纽地带,境内G6、G7和110国道为主的三条公路承担着国家“西煤东运”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国家能源需求的不断扩大,公路交通运输路网发展迅速,车流物流急剧攀升,重载车辆日益增多,各类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车辆火灾事故频发,导致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高速公路救援队刻不容缓。

救援任务繁重、专业不对路、装备针对性不强

建设高速救援队伍刻不容缓

   “高速路上每一起危化品事故的处置都是对消防队员的一次生死考验。”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政委马飞说,随着物流业的发展,京藏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及火灾日益增多,军事、国防物资运输也逐渐增加。
    2011年,乌兰察布市消防部队在车辆火灾和道路救援方面接警出动335起,出动车辆573辆次,出动警力392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27人,疏散被困人员419人,抢救财产价值5708.3万元,其中车辆火灾145起,道路事故救援170起,其中危化品事故20起。
    据介绍,乌兰察布市公路灭火救援占总灭火救援起数近四成,在京藏高速一段百余公里的高速公路,消防灭火救援任务极其繁重。京藏高速穿越卓资县,境内全长67公里有近20公里路段下行线坡度在30度以上,弯急、路险,交通事故频发,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丧生的多达数十人,财产损失上千万元。专业不对路,装备针对性不强是目前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面临的又一难题。
   “高速公路灭火救援处置任务均由就近城市消防队站兼顾担负,城市消防队救援装备专业性不强,队员训练的方向不一致,加之城区灭火救援任务繁重,现有消防队站难以担负高速公路灭火救援职能,更为不利的是道路救援周期长、耗时长,城区同时间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及时返回,直接影响救援期间城区灭火救援工作,极易引发行政诉讼案件。”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司令部警训科副科长孟明杰介绍。
   “京藏高速公路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中队距高速出入口几十公里,要通过高速入口再赶赴火灾事故现场,需要花费相当长时间,再加上事故造成的堵车,拖延了生命救援的黄金时间。”孟明杰说。

构建协同作战应急体系、配齐配强消防车辆装备

破解高速公路救援瓶颈

    2012年8月,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工作出现“软肋”,其根源在于缺乏一支能够归政府直接指挥、可以妥善处置本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常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资源条块分割,应急力量高度分散,主体救援队伍缺失,响应机制不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基层救援力量薄弱以及地区之间应急救援工作发展不平衡、经费缺乏保障机制,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分工负责、谁来管理、如何管理、怎么管理、如何交接管理队伍都成为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们一方面苦练基本功,另一方面积极协调自治区交通厅、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部门,召开高速公路建设研讨会,讨论建立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从内部、外部努力创建更好的抢险救援体系。”马飞说。

    为更好地完成高速公路灭火救援任务,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重点在高速沿线车流量大、事故多发地段分别建设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救援队按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套建设营房、训练场和模拟训练设施,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和装备,并保障各项经费足额到位。这份调研报告同时提出了三点建议,具体如下:
    一、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作战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明确公安、消防、安监、交警、环保、急救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不断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从而保证灭火救援快速联动机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确保在发生险情后,各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联动、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救援,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和其他方面的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二、配齐配强消防车辆装备,全面提高消防部队科技含量。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和消防部队所担负任务的需要,不断增配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救援等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装备器材,不断加强消防官兵处置急、难、险灾害事故的作战能力。
    三、积极构建公安局、消防大(中)队、基层派出所三位一体的出警联动机制。确保灭火救援工作及事故现场秩序维护两不误,同时加快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建设步伐,发挥其预防和控制初起灾害的主力军作用,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不收取任何救援费用,实行军事化管理模式

优先在京藏高速建设救援队

   “我们将优先在京藏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建设救援队,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建成后,全部队员编配在消防大队建制下,统一纳入消防‘119’调度体系,作为社会公益消防力量不收取任何救援费用,实行军事化管理模式。”孟明杰说。

    根据规划,这支救援队经费保障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后下拨,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接受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并按照工作目标完成执勤救援任务,待救援队进入规范化管理成熟后,乌兰察布消防支队将其移交给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相关部门自行管理。

    据悉,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已启动临时建设方案,在距离高速公路出口处最近、最方便上下的地方租赁营房、车库和训练场地,作为临时执勤点;采购执勤车辆器材,配备相应的随车器材装备,确保骨干人员到位,开始参与执勤。
   “这支救援队伍建成后,能够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马飞说。
    图为今年11月19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京藏高速268公里处,两车追尾被困2人,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部队迅速出动1辆抢险车及7名指战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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