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起 鞍山将严惩高速公路上货车抢道行为

2015-02-2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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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货车开上了高速公路,却不按道行驶,与其它车辆争道抢行,结果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自2007年1月23日起,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京沈高速公路大型货车占道行驶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抢道”问题。 
    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高速公路上都设置了明显的通行标志和行车标线,规范了各种车辆按道、按规定的时速行驶。但一些货车司机占用其它车道,与其它车辆争道抢行的现象较为常见,这容易导致车辆追尾、剐碰等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为何要分道行驶呢?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主要是由于各个车道的规定速度不一样,只有分道行驶才能较为安全。比如,大货车上高速公路后,速度应在每小时100公里以下,而小轿车和客车的速度应在每小时120公里以下和110公里以下。如果货车占用小轿车或客车的车道,势必造成车辆相遇的几率提高。而高速行驶的车辆频繁变更车道,会增加行车的危险性。为此警方提示司机,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车道和车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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