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榆林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02-28 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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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陕西省榆林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近些年来,榆林高速公路大队狠抓班子建设、制度规范、教育培训和廉政建设工作,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排堵保畅”活动,先后针对2009年11月山西吕梁地区和我市普降大雪、2012年11月中旬山西方向下雪造成的大面积拥堵以及2011年8月2日榆林城区草沟大桥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交通管制期间的车辆出行不畅等问题,大队全警出动,共疏导车辆38.4万多台,圆满完成维护交通秩序任务。
    榆林高速公路大队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团员志愿者服务队、普法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和扶危济困志愿者服务队,不定期开展“三关爱”服务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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