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之前领驾照的“新手”可以单独上高速公路

2015-02-27 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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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太原市市民小杨致电三晋都市报,称自己因工作关系需要驾车前往宁武,但驾照是去年11月份领取的,尚在实习期,本打算走太原高速公路却顾及新交规中“实习期不得独自上高速”的规定。那么,新交规实施前领取驾照却尚在实习期的驾驶员,能否上高速呢?就此问题,太原市交警部门解释,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新交规实施前取得驾驶证的,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可以单独上高速公路。值得提醒的是,交警部门称,这类“新手”在上高速公路时应在车辆上粘贴实习标志。此外,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

  新交规中对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交警部门表示,公安交管部门会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新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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