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中旬开始 开封规定大货车超限超载达50%以上不能上高速路

2015-02-28 开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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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5月中旬,开封市实行信息抄告办法严查货车超限超载,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出重拳打击。记者从开封市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获悉,依照信息抄告办法,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达50%以上,除了从严处罚外,一年内将不能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而且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也会将其拒之门外,拒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根据开封市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是指治超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在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时,对超出本部门或本机构法定职权需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协助查处的,将相关超限超载行为信息抄告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追踪处理的治超机制,从而将现场处理与追踪处理有机结合,变一家管为多家共同监管。

    目前,开封市已经建立统一的具有录入、汇总、审核、分办、处理、反馈、查询、监督等功能的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系统,实行信息共享,联网运行。设在路面的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劝返点、货物运输源头派驻的道路运输执法机构以及负责路面执法的公安交警部门等具体负责超限超载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依照信息抄告办法,对于超限超载达到20%(含)以上,使用无牌、套牌、假冒军警、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情况,要将其车辆、驾驶员基本情况、货物装载地、超限超载等信息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另外,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达到50%以上等情节严重的车辆、驾驶员和运输企业,相关部门将把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从重从严予以查处,在一年内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从严控制超限运输通行证的申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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