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 连云港交巡警在高速公路上查获重大贩毒案件

2015-02-28 法制网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即可查询全国各地最新高速公路出行信息!

    2013年9月11日晚,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苏鲁主线治安卡口执勤民警查获一起重大贩毒案件,抓获贩毒嫌疑人3名,缴获冰毒3公斤,作案工具、管制物品若干。

    当天傍晚17时50分许,连云港市交巡警高速一大队苏鲁主线治安卡口执勤民警彭东成等在例行盘查时,见第七通道内的一辆陕EK6330黑色江淮SUV形迹可疑,便上前盘查。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为鲁BN8N38,与车辆悬挂号牌明显不符。

    这时民警发现副驾驶位上的男子脸色异常,萎靡不振,有吸食毒品嫌疑,遂以该车后尾灯不亮为由,边稳住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边示意民警邓苏昆和辅警曹健、李小波等上前形成战术协查。

    经查,车内有3名男子,车后座上藏有伸缩警棍和警用辣椒水,民警将3人控制后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在一男子包内发现一把匕首,搜获被扔进车底的吸食毒品的冰壶,并在该车后备厢里发现装在茶叶盒内的冰毒3袋,每袋一公斤。期间,3人被带至警务室后,驾驶员试图逃跑,被彭东成成功控制。

    经初步审查,该3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男,34岁)、李某某(男,53岁)、杨某(男,47岁,均为青岛市区人)交代了从广西柳州花45万元购买3公斤冰毒准备回青岛贩卖的犯罪事实,且3人均有犯罪前科。目前,该3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赣榆县公安局进一步审查中。


快手看视频,天天赚钱!
免费安装